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,商品經營中摻雜、摻假,以次充好,誤導消費者,或違反《產品質量法》規定等,均應承擔法律責任。20
03年4月7日,湖南省衛生監督所的執法人員對長沙一些超市銷售的"丹蘭牌降火葛根粉"、"丹蘭牌降脂蕨根粉"進行了查禁。前者在包
裝盒上顯著標明有"降火"功效,在包裝盒或說明書上卻找不到任何證明產品此功能的正式批文。后者宣稱有"降脂"功能,卻同樣提供不了
衛生部門對此功能的批文(見《三湘都市報》2003年4月8日報道)。筆者在藥店見到一種最近在電視臺頻頻亮相的"性保健品",在一
尺見方的豪華包裝里,卻只嵌著40粒小小的藥丸。在營銷人員無奈地介紹下,筆者也只好搖著頭走開 |